天气很热,文坛也很热,但热在耐人寻味。先有安顿就某网站侵犯其畅销书《绝对隐私》,发誓“倾家荡产”也要在美国打官司;眼下,围绕旅英女作家虹影的《饥饿的女儿》又起风波,皆因上海文艺出版社在没有征得资深编辑魏心宏意见之前就认为虹影将其作品《十八劫》改名为《饥饿的女儿》重复出版,遂将她及四川文艺出版社以“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违法行为告上法庭。更伤人心的是有人连最起码的虹影这个作品究竟是发表在杂志上还是直接出的书都没搞清楚,就在上海某晚报上撰文起哄,矛头直指魏心宏,竟冠上“绍兴路上的师爷”、“刀斧手‘变脸’告恶状”的字眼。没辙,魏心宏只得出来撰文“从《十八劫》到我被劫”,开始了火药味甚浓的文斗。结果自然是令人沮丧的。
天气一热,人的火气就上来,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还是文人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进步?现在下结论可能为早,如果你耳朵、眼睛健全,就自己来判断吧。一般故事都是这样的: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争的时候谁都武松;委屈的时候,又都成了窦娥。如今作家一稿出两书的现象已很常见:比如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就分别在作家出版社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严歌苓的《人寰》也有上海文艺和“布老虎”所出的两种;上海文艺出版社去年出版的白先勇的小说系列《孽子》、《台北人》和《寂寞的十七岁》3种,一年不到,同样的图书又赫然被列入了花城出版社的新书目录。这种种现象背后,有的是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经多方协商后的结果,也有的则是作者和出版社无视版权法有关规定,“一女二嫁”、“明知故犯”。这样的现象会不会由于“虹影文案”而杜绝?真要那样的话,虹影虽被“牺牲”了,也好歹算贡献了一回。